马克思主义学院党委委员联系支部制度
贯彻落实《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》,(以下简称《条例》)根据马克思主义学院实际,制定本方法。
一、文件依据
《条例》指出:“建立健全党支部书记工作例会等制度,具体指导党支部开展工作。”
二、具体要求
第一,指导支部制定年度工作计划;
第二,指导支部落实意识形态主体责任;
第三,听取支部年度工作汇报;
第四,协助支部解决实际问题;
第五,督查落实问题整改清单;
第六,党委委员联系支部工作情况定期向党委报告。
三、人员安排
党委组织委员联系学生支部,党委书记联系教师支部。
中共梧州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委员会
2023 年 6 月 15 日